税政处主要职能
税政处的主要工作职能为:
负责贯彻、落实各项税收政策,拟定陕西省具体实施办法;提出权限内税目税率调整、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;负责、参与税收收入退库审核;负责、参与涉税政策研究,开展税政调研;监督检查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;负责税收资料的普查、统计,分析税源变化,提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的政策性建议;处理税政政策争议案;负责关税及进出口税收政策管理;负责全省税务系统经费预算管理。
职责如下:
1、贯彻国家税收政策, 及时对国家发布的税收政策提出我省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;
2、负责拟订并解释地方税收政策、法规、实施细则;
3、审核本省有关税收政策方面的文件;
4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监督检查税务部门税收政策执行情况,处理协调重大纳税违章事件;
5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,研究提出本省税目、税率调整及减免税等税收政策建议,负责税收减免及税率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;
6、依据相关政策规定,审核、办理税收收入退付工作。
7、负责研究税收发展战略,拟订本省税收管理体制中长期规划,组织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工作,提出改善税收结构和平衡税负建议;
8、负责全省税收资料的普查、统计、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,参与拟订年度税收计划,分析税源和税收负担变化,研究提出通过税收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;
9、负责联系、处理和协调与税务、海关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;
10、负责、参与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;
11、办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办公室要求省一级完成的工作,向财政部提出关税及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意见;
12、负责税务经费预算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,并审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;
13、负责指导全省税政业务工作;
14、办理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